摘要

草原是我国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之一。我国政府为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分别于2011—2016年、2016—2020年在全国主要草原省区(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四川等)向维护当地草原生态环境的牧民予以生态补助奖励金。新形势下,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如何在现有实施成效基础上达到保护草原生态与维护牧民生产生活相平衡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本文以达茂旗草原为例,总结前两轮政策的实施成效,深度挖掘前两轮政策实施背后政府层面和牧民层面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第三轮政策的实施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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