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目标与内容中明确指出第二学段的习作目标与内容为: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同时,针对这一学段的综合性学习,课标也指出应该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能在教师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