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不断增加,交通事故路产受损赔偿工作将是公路运营企业一项长期常态化的工作,随着公路财产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公路运营企业依法保护公路财产,使交通事故造成的公路财产损害及时得到赔偿。晋红、江通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作为民事主体行使路产管理和路权维护的法律权利,对在交通事故路产受损赔偿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难点进行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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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不断增加,交通事故路产受损赔偿工作将是公路运营企业一项长期常态化的工作,随着公路财产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公路运营企业依法保护公路财产,使交通事故造成的公路财产损害及时得到赔偿。晋红、江通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作为民事主体行使路产管理和路权维护的法律权利,对在交通事故路产受损赔偿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难点进行分析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