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绘画美学的“神”“逸”之变

作者:杨硕鹏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 40(03): 92-97.
DOI:10.16594/j.cnki.41-1302/g4.2021.03.023

摘要

中国绘画美学从"传神"到"逸情"的转变,审美渊源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传神"观下的物象观照;二是"逸情"观下的情感宣泄;三是"自然"观下的主客统一。"传神"观下追求的"格物致知"的写实精神,是再现物理精神的"传神"观念,"神品论"和"传神说"的"神"在绘画领域的实质内涵为主客统一而偏于客体;"逸情"观下"逸笔草草,聊以自娱"看重的是主体情感的释放宣泄,是主客统一而偏于主体;"自然"观下"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推重的是主客体的水乳交融,是适度中庸的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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