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3年11月之后,国企混改的步伐加大,在混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税务问题与风险也随之而来。笔者以参与过的混改过程中协调税收减免事项为例,分析与此咨询相关税务事项处理的经验教训并提出建议。一、背景某国有集团分厂2014年启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职工持股,改制成立了独立法人的股份制子公司。职工持股采用持股平台代持,股权占比尚不到3%。集团以评估增值后的土地出资,房产、存货作价出售给子公司,机器设备以收取租赁费的形式由子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