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发[2020]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西安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6月27日西安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7]43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