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元代的“官身”还是明代的“乐籍”,亦或是清代的“倡优”,戏曲伶人始终处于社会的最下层,被看作“贱民”。晚清时期戏曲作为大众最主要的娱乐方式之一,占据了大众日常生活十分重要的比重,“社会所最喜以为谈助者,一曰宫廷盛事,一曰冠裳盛史,一曰梨园佳语”,戏曲可与宫廷盛事、冠裳盛史相提并论,地位可见一斑。伴随着戏曲本身的地位转变,加之伶界戏曲艺人表演技艺的提高、伶人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外界对戏曲的态度转变,还有报纸等媒介对戏曲的宣传,戏曲伶人的社会地位也逐渐提升,更多的戏曲伶人开始被社会关注,甚至出现“名角制”的社会现象,戏曲伶人不再居于卑微的社会底层,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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