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涵盖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清产核资范围不完整、股东身份确认时间不清晰和法律法规与改革实践衔接不够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所面临困境亟须化解。

  • 单位
    金陵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