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工的社会中,传统公司制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伴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传统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形态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公司的财产、收益、生产经营边界被打破。为了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变化的消费需要,公司自身以及公司内部的部门和岗位都需要与外部的企业或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和实现价值,从而形成共生价值。既然价值是由利益各方共同创造和实现的,就必须实现价值共享,继而实现价值共生。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就从企业价值最大化转变为利益相关主体价值共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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