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同时奋斗本身也是一种幸福。奋斗意味着"因劳称义"的精神追求。奋斗使"劳动创造人"的真理在个体身上得到印证。当强调要以奋斗创造幸福的时候,也要强调科学和尊重规律,绝不能把奋斗和打拼当作主观任意地蛮干。让所有的"奋斗者"更有尊严和可持续地专注于劳动创造,是一个良善社会必须要努力实现的基本正义,是科学奋斗精神应有的内涵。对此,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需要奋斗者善于保护自己的劳动创造力,在"保饭碗"与"保身体"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劳动价值创造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