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科技和产业发展浪潮的推动下,技术标准与专利的结合已非常普遍。标准与专利的结合使具有私权属性的专利纳入了具有公共属性的技术标准中,是公共领域私权扩张的一种必然结果。由于技术标准存在网络效应,使得专利权人容易获得过大的市场权力,基于专利制度原有的利益平衡机制或可能被打破,从而给社会带来过于沉重的负担。由于专利权作为私权天然具有不断膨胀的趋势,仅凭私法自治已无法解决这一"比例上的失衡",亟待对标准必要专利权进行进一步的权利限制。一方面要强化专利法内部限制,同时要深入挖掘引用合同法、民法相关规则,另一方面应当允许通过竞争法等手段予以规制,即从"法益平衡"入手,突破部门法的界限,实现对标准必要专利权能的适当限制与矫正,以创设出标准化背景下公平且富有效率的专利许可机制,实现促进创新与维护竞争秩序二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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