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能调整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管面临的几个关键技术问题。从辐射防护专业化团队建立建设、监管盲区的管理形式和对策、公共安全检查引起的照射危害及职业照射的防护重点等方面给出了建议。

  • 单位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