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旅客黑名单正当程序制度研究

作者:高志宏; 吴雨歌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 2022, (04): 175-244.
DOI:10.13858/j.cnki.cn32-1312/c.20220722.009

摘要

民航旅客黑名单自诞生之日起即被认为涉嫌违宪违法,在适用对象、制定主体、限制期限、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在我国社会转型期,民航业引入黑名单制度有利于遏制旅客不文明行为,有助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现行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存在制定主体不明确、实施程序不规范、纳入标准不明确、监督主体缺失、救济途径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严重弱化了黑名单制度的法律成效和社会成效。程序正义是制度正义的重要内容,程序不当是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普遍问题,程序控制是实现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正义的重要保障。完善我国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应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原则,优化纳入程序和移除程序,健全法律救济途径,建立职权监督制度。加强民航旅客黑名单的程序控制,具体应从事前通知、事中听证以及事后救济三个角度入手,完善公告、警示、通知、听证、备案、公布、撤除、救济、监督等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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