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蒂芬·芬利的目的-关系理论致力于站在自然主义还原论的立场为“应当”概念提供统一的语义分析。理论通过“目的”的限定功能对规范性语言的意义作出说明,将规范性语句还原为关于“是”的认知判断。理论的不足在于“应当”作绝对性使用时,绝对命令的语言形式和“目的限定”这一关键要素之间的冲突。对此芬利的回应把绝对命令“无目的引入”的语言特征解释为一种省略目的的“修辞手法”,但仅仅提供了散乱的推测。目的-关系理论的模糊之处实质在于制度性规范与非制度性规范的理解混淆和意义分歧,这亟待探究规范性的最终本质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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