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游叙弗伦困境"本质上是行为标准的问题,即其到底内在于行为自身还是由外加于行为之上。康德之前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或者是超验论的,或者是经验论的,其所要求的行为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前期康德的回答初具先验论色彩,他提出了三个原则:第一,行为必须是被理性强制的,因而是主动义务而非被动义务,前者受对他人的行动的约束,后者受他人的约束;第二,行为必须是自然的而非实定的,前者以行动本身为基础,后者以他人的任意为根据;第三,行为在道德上的完善是客观完善而非主观完善,前者在于与客观法则的一致,后者在于与准则的一致。这些原则说明康德立于行为自身探求行为正当的依据,冀以此保证行为的普遍必然性。这种探讨为先验伦理学的建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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