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的矿产开采规模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亦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从而产生冲突。本文将对清代湖南狮山封禁案为代表的矿产封禁冲突进行考察,通过经济学产权理论,分析形成此类封禁冲突的经济逻辑和解决方案,并由此探讨民间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所起的突出作用。矿产封禁冲突的产生,在于私有土地进行开采所导致的"负外部性"。狮山封禁案中,当地士绅通过封禁理事会与书院等民间组织,利用产权交易的方式,将私有产权转化为代表公共利益的官产或公产,从而有效消解"负外部性"。以书院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利用产权交易、公约民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在清代基层治理中起到了突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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