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理论界有回应型侦查模式与主动型侦查模式的论断,但长期以来对两种模式的具体内涵,特别是其理论基址却鲜有研究。与历史调查中搜集史料证据以建构"历史真相"的路线相一致,回应型侦查的行为逻辑是认识与证明案件这一"历史真相",它表征了"侦查事实"的向度、宽度、精度和容度。在回应型侦查活动中,认识"侦查事实"和证明"侦查事实"是一对既具有相合点、又具有不合点的问题,历史哲学的理论范式为辨析其中的不合点提供了一种方法和工具。研究回应型侦查模式的理论基址有助于侦查学理论本体性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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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辽宁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