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患者将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及医疗过程有无差错的举证责任,而由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医疗单位承担,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医院面临着诸如医务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医院管理滞后等问题.笔者经过观察与思考,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实可行建议和对策,希望能与广大同行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