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项目质量监督以及管理过程之中,政府的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起到了关键性的效用,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利用这种方式能够高效地提升项目构建的水平,保护人民大众的切身权益。不过现如今,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还出现了不足之处,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用的发挥,对此,本文以"相思岭明洞项目"作为实例,详尽地阐述政府单位在质量监督管理期间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这些策略的贯彻落实离不开政府对建设项目监督机制的革新,对与之联系的相关法律条例予以修正,而且还要尽依照建设工程质量领域出现的新状况以及新问题予以优化,如此而来,才可以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