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一修订内容,引发了网络争议。首先要明确,允许非婚生子女办理生育登记,其实是对法律规定的具体落实,我国民法典和婚姻法早就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