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因政府拆迁之需,我所在公司进行了整体搬迁,由此导致我每月上下班的交通费用多出了近一倍,等同于我的月收入减少了相应金额。为此,我曾要求公司补偿。可公司不但拒绝,反而表示如果我不同意在新址上班可以自行离职,或者由其在额外支付给我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真的不能索要上下班补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