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追求经济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并行不悖。针对当前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状况,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选取2010—2017年已公布碳信息披露指数评分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高管任期作为自变量、以剩余收益(RIM)模型计算的公司股价高估值作为调节变量,构建回归方程来分析其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高管任期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呈倒U型相关;股价高估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呈U型相关,并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高管任期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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