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政办发电[2021]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加强我省医疗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