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0年—2019年间四十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见证了我国检察文明发展的历程。而检察文明的发展和体现,有赖于检察权的实际运行。通过分析历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可将检察文明四十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心主要放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经济犯罪。第二阶段,检察权运行除体现在常规犯罪打击外,更在其他职能领域开始完善职权的行使。第三阶段,检察权运行的主题为"强化监督,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第四阶段,在检察文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工作重点则放在队伍自身建设等自我提升部分,以适应法治社会对司法人员要求。通过总结可以发现,检察文明日后的发展主要应体现在深入开展机构改革,适应国家权力结构的变化,以及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监督,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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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