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法官司法行为的考察是研究基层司法实践的重要切入点。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基层人民法庭的司法运作及法官司法裁决行为越来越注重运用专业化、规范化的司法裁决术,并由此实现对民间纠纷的技术化治理,以应对纠纷当事人形形色色的"闹剧"行为。法官也试图通过技术治理,生产出独特且专业的"法律文本",重塑普通大众对法律意义的理解。法律权威正是通过这一重塑过程,达到对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社会公众的有效"规训",并维续法律权力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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