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业经2020年12月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刘宁2020年12月13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