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4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布了《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同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该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的颁布施行,对于武警部队法制建设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不可否认,《人民武装警察法》并非尽善尽美,仍然存在着进一步需要完善之处。就其中的立法依据、调整范围、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衔接、授权立法以及法律责任的设定等问题加以评析。

  • 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