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函[202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关于报请审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