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吸烟行为与控烟措施实施的关系。方法以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为研究现场,采用单因素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等研究方法,于2015年3—4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7—8月(《条例》实施后)分别对该街道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140家单位各观察两次。结果随着实际开展的控烟措施数量增加,观察到吸烟行为的可能性下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场所烟具摆放情况不同,现场观察到"有人吸烟"、"有烟头"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场所有无禁止吸烟督促检查工作记录,现场观察到"有人吸烟"、"有烟头"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控烟措施施行数量是观察到"有人吸烟"的影响因素,《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一部分控烟措施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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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