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邀管辖不同于引渡或其替代措施中的异地追诉,是一种新型管辖类型。应邀管辖的确立有其必要性,它体现了国际道义精神,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实现执法资源国际间合理配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应邀管辖的具体规则构建可以考虑以平衡国际国内两个方面的需要为出发点,在程序启动、实施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以便在国际刑事执法实务中能够有章可循,实现维护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有机统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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