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撑。预算作为依法规制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首要程序,具有披露反映、计划管理、监督保障等重要功能。现代预算制度视域下,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存在编制缺乏实质性论证、批准缺乏实质性审查和执行缺乏实质性绩效评价等问题。基于预算管理在整个财政体制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以现代预算制度为导向对债务预算管理进行改革完善。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应当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为债务预算编制建立投资项目规划,强化权力机关对于债务预算的审批监督,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债务预算执行绩效评价。

  • 单位
    江苏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