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新古典“结构-功能论”视角看,文化遗产与文旅演艺在文旅融合发展过程的互构关系,主要呈现出“大结构”和“小结构”两种样态。所谓“大结构”是指旅游文化中原有形式的景点景区,而“小结构”则是镶嵌于“大结构”之中所形成的并存、对立、联结等结构关系,以及不同亚剧态中差异化的关系组合。“小结构”样态主要有山水式实景演出结构、沉浸式情境演出结构和狂欢式主题公园演出结构三种。三种“小结构”样态中又分别有N系列剧作,以满足不同观演群体的需求,主要有传统观演、沉浸情境和消费游玩三种体验功能。因此,文化遗产与文旅演艺的互构关系是源于时代审美共情下“统一”而“多样”的辩证构成。“一统‘剧’态、差异构成、文化解构、现代表达”则是互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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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