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我国2004~2015年沪深股市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利用Richardson投资支出及其残差模型,研究了在不同股权结构下上市家族企业股权激励对投资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股权激励能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改善家族企业投资行为;一方面,上市家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能促使管理者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从而提升企业投资效率;另一方面,实施股权激励能够减少因委托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非效率投资行为。具体来讲,股权激励能够抑制家族企业过度投资,并减少投资不足,且股权激励强度水平越高,两种非效率投资的绝对水平越小。另外,本文还发现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能够显著影响股权激励对投资行为的治理效果。在股权制衡度较高的企业中,股权激励抑制非效率投资的效果更显著;而在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家族企业中,股权激励抑制非效率投资的效果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