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政办〔2023〕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5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22〕8号),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