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报道,2021年11月,中国向新西兰提出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DEPA)的申请,也因此提升了我国学者对DEPA的关注度。只有充分了解DEPA的组织属性、规则体系、跨境数据流动模式等内容,才能预测加入DEPA之后,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模式与DEPA跨境数据流动模式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