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1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地立足实际,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发展社会经济、稳定社会环境、优化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改革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主动搭建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丰富工作载体、切实提高监督成效,为全省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出了新的贡献。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依法发挥特约监督员作用,建设良好营商环境谈几点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