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研究以赛事等级划分为基础,以业余运动员等级标准为桥梁,以积分激励为手段,将群众性业余赛事等级、业余运动员等级标准以及积分激励进行有效关联,获得发展模式。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赛事等级的认定主要根据举办主体的行政级别来认证,赛事等级分类方法较为单一;部分省市已出台业余运动等级标准,但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仅将等级标准进行分级,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指导性;群众性业余赛事与业余等级标准之间关联性不高,缺少粘合点,没有体现业余运动员等级标准与群众性业余赛事的关联性;群众性业余赛事积分激励模式未构建,比赛积分激励有利于赛事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业余运动员等级标准提供量化基础,应将业余运动员等级标准、赛事分级、赛事积分激励合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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