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掌握山西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变化趋势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消除目标进展, 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客观依据。方法 2018年, 按照《"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方案及《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的要求, 在全省16个县(市、区)的157个病区村或高砷村, 以行政村为单位, 对全部常住人口进行普查, 调查现症患者病情情况, 查找砷中毒新发病例;调查改水措施落实情况和改水工程运行情况;每个行政村采集1份末梢饮用水水样, 检测水砷含量;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评估砷中毒消除情况。结果全省共计调查1 221名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例, 其中轻度982人、中度190人、重度49人, 各占80.43%、15.56%、4.01%;1 221名病例均为2011年以前监测在册的病例, 未发现新发病例。157个调查村改水率为94.90%(149/157), 改水村水砷含量均值为0.022 3 mg/L, 范围为0.000 5~0.193 9 mg/L;改水后水砷合格率为83.89%(125/149), 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为82.55%(123/149)。10个县(市、区)达到了消除标准, 6个县(市)未达到消除标准。结论山西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防治成效显著, 多年未有新发病例;今后应加大改水工作力度, 实施一村一策式精细化管理, 确保所有病区村或高砷村达到国家消除标准, 如期实现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