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明成化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社会的母体中开始躁动起新的胚胎”。丘濬明晰商品经济对国家财政和民生的重要性,坚信“食货者,生民之本也”,把财富问题作为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指出国家要“为天守财”“为民聚财”,若想富国,须先理民财,再理国财。在这种“藏富于民”的理念指导下,丘濬积极探索经济之法,回应时代要求。实行“配丁田法”。农业是国之根本,“农以业稼穑,乃人所以生生之本”,而民“有田有宅,斯有生生之具”。然而,明中期,天潢贵胄掠夺土地,隐匿田产,致使税田骤减,自洪武迄弘治百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大批农民丧失土地,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