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高校校史研究的角度,针对高校大事记编纂中记录过细,重点、特色工作不突出,忽视对过失的收录,重视记录动态性事件,忽略对反映学校综合性工作的基础数据以及高校指标性的统计情况的收录等问题,提出了要科学编制《大事记编纂大纲》,明确收录范围和行文规范;加强高校二级单位大事记编写工作,使校、院、职能部门大事记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开展大事记的二次开发等建议,为校史研究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