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学有别于其他刑事法学科,在研究方法上独具特色。近二十余年我国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流变始终围绕思辨方法与实证方法两条主线,并引入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等邻近学科的研究方法,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思辨方法创新上的不足、实证方法深度不够以及跨学科方法淡化本体的问题。未来我国犯罪学研究应当坚持思辨方法与实证方法相融合,建构以本体犯罪学研究方法为基础的、多学科视角下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