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出台,调整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基本统一全国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除西藏和四川之外,其余地区的个人缴费基数都以全口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最低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但是,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尚未全国统一,不同地区还在执行不同规定。一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