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职工持股在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其作用又重新被人们所认识,证监会主导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关于职工持股组织的性质,理论和实践中都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以至于职工持股的发展一度遭受挫折。法律应当明确职工持股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进而使各项相关制度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