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基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提出的"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要求,为各地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提供依据,特制定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现予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