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问题:我们是一家代理机构,在一个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因供应商串通投标而导致项目废标,我们可以从供应商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我们的代理服务费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如何处置?张松伟:比较规范的做法是:不能从供应商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服务费;对于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