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是一种古老但永远新颖的人类现象。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经济基础剧变,社会阶层结构重组,利益格局重构和利益意识唤醒,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和观念分野,社会道德标准漂移和约束力降低,与社会巨变相适应的社会心态浮躁和冲动倾向等,从而是群体性事件多发的特殊历史阶段。越是贫困落后的国家或地区,社会越不稳定。必须深入探究贫困与社会不稳定之间的内在机理,从而高度重视西部贫困地区社会不稳定的普遍性和多发性,进而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预防和消解西部贫困地区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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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