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学教育恢复重办以来,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在教育目标、价值理念、课程体系、培养模式等方面已初步形成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的理论体系和学科结构。随着"新文科"理念的提出和"新文科"建设工程的启动,法学教育又一次面临变革与发展。法学教育需在变革中坚持自身功能与目标,谋定而动,积极求变,以时代发展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培养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