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失独老人是我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因其独生子女已去世,在家庭赡养层面实现“养儿防老”已无可能;机构养老无法满足其特殊养老需求;目前我国公共护理和医疗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使部分失独老人陷入了养老困境。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及时开展关于失独老人权益保障服务的专门立法或者地方立法,强化失独老人养老的政府保障责任,落实对失独老人的社会保障措施;扶持设立失独老人养老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加强对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的监督,为失独老人有尊严、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切实提升失独老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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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