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制药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时的理性行为,提出促进这些企业积极主动修改药品说明书的政策和建议。方法利用博弈论方法,分析我国制药企业修改说明书时与市场(患者及其代理人—医生)、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结果基于成本考虑,企业不愿意主动修改药品说明书。结论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可操作的药品说明书修改程序,并降低企业主动修改药品说明书的成本,激励患者(也可以是医生)积极报告因未修改说明书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问题,同时加大对不主动修改药品说明书行为的惩罚力度,促使制药企业及时、主动修改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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