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分位数回归和条件风险价值模型,利用内地24家上市商业银行的股票收益率数据,验证了金融科技行业风险事件对商业银行具有风险溢出效应,会加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且金融科技对银行的风险溢出效应具有差异性,对国有银行的溢出效应较小,对股份制银行,尤其是区域性银行的溢出效应较大。因此,银行要对金融科技的潜在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国家应当及时完善金融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监管部门要转换监管的思路,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将金融科技业务及时纳入监管。

  • 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